新晃县校车有了GPS卫星定位系统
红网新晃站9月20日讯 9月20日,县公安局组织交警大队客管办民警和技术人员,为全县7台校车集中安装带行驶记录功能的GPS卫星定位系统。
这是县公安局落实国务院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17号)第二十一条“校车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”规定的具体举措。
GPS的安装方便了日后实时掌握校车行驶路线,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监控,随时了解驾驶人驾车状况并以短信形式进行非现场教育,如遇特殊情况,能与校方及驾驶人员进行及时地沟通,避免交通事故发生,迅速消除安全隐患。
校车GPS的成功安装,加强了校车动态安全监管能力,有力约束了校车驾驶员违规驾驶行为,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,为学生的出行安全提供了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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